关于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是一家以针织服装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厂址位于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如意路19号,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017年我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投资300万元建设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017年8月我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24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汶环报告表[2017]141号)。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300万件针织品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确保项目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我公司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2018年10月20日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自行编制了本报告。
通过对该项目外排污染物达标、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该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得出结论,以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后日常监督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次验收项目为“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通过对本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本项目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对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要求,核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完成清况。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提及的有关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产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统计。
按照“三同时”要求,调查各项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到位,调查各个生产工段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是否建设到位和实际运行情况。
调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等。
核查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实施);
(7)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8)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013年3月27日;
(9)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0)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
(11)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1)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08);
(2)汶上县环境保护局《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汶环报告表[2017]141号)。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位于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如意路19号,厂区东侧为兰通机电,北侧为汶上县如意盛润纺织有限公司,南侧为如意路,西侧为济宁中都水泥有限公司,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1。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位于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如意路19号,根据本产品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运输、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绿化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厂区平面布置见图3-2。
环评及批复中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确定为50m。与环评阶段相比,本项目周围敏感保护目标未发生变化,距离最近的敏感点均为厂区东侧520m处的立国如意花园小区。厂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和图3-3。
表3-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序号 |
保护目标名称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 |
保护等级 |
环境空气
|
1 |
立国如意花园 |
E |
520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2 |
中都苑 |
NNE |
1550 |
||
3 |
牛村 |
N |
1300 |
||
4 |
锦绣佳园 |
NNW |
1030 |
||
5 |
李岗村 |
W |
730 |
||
6 |
张杭村 |
SW |
1700 |
||
7 |
郭街 |
SSW |
1690 |
||
8 |
骆庄村 |
SSW |
1600 |
||
9 |
谷铁炉 |
S |
1250 |
||
10 |
关帝庙 |
S |
1290 |
||
地表水 |
1 |
北泉河 |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1 |
厂界 |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及4a类标准 |
3.3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1820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不增加职工定员,从原有项目中调配,年工作300天,单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如意路1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新上开幅拉布机、割料子机、四线扒一、打结机、花边机、拉条机等设备,年产针织品300万件。
3.4.1主要产品及原辅材料消耗
该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3-2,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3。
表3-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设计产量 |
实际产能 |
备注 |
1 |
针织品 |
300万件 |
300万件 |
|
表3-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年耗量 |
规格 |
备注 |
1 |
面料 |
300t |
-- |
外购 |
2 |
缝纫线 |
30万个 |
3000m/个 |
外购 |
3 |
织标 |
3000万个 |
-- |
外购 |
3.4.3 主要生产设备
该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6。
表3-6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环评数量 (台/套) |
实际数量 (台/套) |
01 |
开幅拉布机 |
VA-6000EF |
2 |
2 |
02 |
割料子机 |
78J |
3 |
3 |
03 |
四线扒一 |
AZ8025 |
88 |
88 |
04 |
打结机 |
LK1900 |
23 |
23 |
05 |
花边机 |
VG2779 |
6 |
6 |
06 |
拉条机 |
MH380 |
18 |
18 |
3.4.3公用工程
3.4.3.1给水
项目给水来自厂区现有供水设施。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生产用水为熨烫用水,用水量2m3/d,全部变为水蒸气消耗。本项目不增加职工,无新增生活用水。
3.4.3.2排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由雨水排水沟汇集排入厂区周围的排水渠;项目生产熨烫用水,全部变为水蒸气消耗,本项目不增加职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3.4.3.3供电
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线路,能够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
3.5.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工艺流程说明:
本项目将购买的布料及辅料进入裁缝车间,先进性裁剪,然后进行缝纫,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进行熨烫,熨烫完成后进行后整,在进行包装,最后进行检针,即得到成品。
相较于项目环评阶段设计,项目实际建成情况未发生显著变化。
4.1.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裁剪产生的粉尘,粉尘量少,生产车间内设置通风口,增设足够的排风扇并结合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的空气流通。
4.1.2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裁剪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理。
4.1.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声级值在70~80dB(A)之间,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该项目建设前,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
公司重视环保工作,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配备了专门的环保人员,建立和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我公司对环保设施实施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对不同的环保实施制定了相应的运行维护作业指导书,保证了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企业目前不具备对噪声的自主监测能力,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监测。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涉及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可能导致人身安全和环境受到损害等风险。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企业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保持车间良好通风,车间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公司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对公司可能存在的突发性风险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宣贯。
本项目环保投资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1环保投资核查一览表
措施项目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投资(万元) |
|
废气 |
裁剪粉尘 |
加强车间通风 |
2万元 |
噪声 |
喷砂粉尘 |
隔声减振措施 |
0.5万元 |
固废 |
喷漆废气 |
一般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 |
0.5万元 |
合计 |
|
3万元 |
以下内容,摘自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项目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本项目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项目运营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严格管理,无重大环境风险。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讲,项目是可行的。
(1)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的组织与责任制,设立负责环保的科室,负责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各种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及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的正产运转。
(2)加强环境意识教育,制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保岗位责任制。
(3)加强车间工人的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5.2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内容如下。
一、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佛都)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池、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身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二、废气
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确保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职工食堂燃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
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线头、废线筒、废旧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
表6-1 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有组织 |
无组织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 |
120mg/m3,3.5kg/h |
1.0mg/m3 |
食堂油烟 |
《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
1.0mg/m3 |
-- |
表6-2 废水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PH |
CODcr |
氨氮 |
SS |
总磷 |
生活污水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
6.5-9.5 |
500mg/L |
45mg/L |
400mg/L |
70mg/L |
根据环评、批复及区域环保要求,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具体标准内容见表6-3。
表6-3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昼间 |
夜间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3类 |
65 |
55 |
根据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本项目未下达总量指标。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本次验收主要对针对于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验收项目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2废气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表7-1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频次 |
备注 |
油烟 |
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 |
监测2天, 每天5次 |
同步记录天气情况、风向风速、大气温度、大气压力等气象参数。 |
颗粒物 |
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 |
监测2天,每天3次 |
7.3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本项目在在东、南、西、北四个厂界外1米处各设1个监测点,共4个监测点,噪声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A)。
每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各监测1次,连续2天。
7.4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
表7-2废气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
监测点位 |
因子 |
频次 |
污水 |
厂区污水总排口 |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 |
监测2天 每天3次 |
8.1 监测分析方法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
表8-1 本项目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
项目 |
检测方法 |
方法依据 |
检出限 |
固定源废气 |
油烟 |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 |
DB37/597-2006 |
——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重量法 |
GB/T 15432-1995 |
0.001 mg/m3 |
噪声 |
厂界噪声Leq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
—— |
污水 |
pH值 |
GB/T 6920-1986 |
—— |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
HJ 828-2017 |
4 mg/L |
|
悬浮物 |
重量法 |
GB/T 11901-1989 |
4 mg/L |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mg/L |
|
总磷 |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
GB/T 11893-1989 |
0.01 mg/L |
8.2 人员资质
本项目污染物治理设施的监测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采样人员均持证上岗,资质及能力详见附件。
8.3 质量控制措施
8.3.1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噪声测量采用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测量时传声器加设了防风罩,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标示值为93.9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
8.3.2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和监测的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定和要求执行,保证监测分析结果准确可靠。
(1)监测期间核查了工况记录,生产负荷大于71%,满足要求。
(2)优先采用国标、行标监测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3)选用合适的采样容器,并对容器进行了洗涤;水样加固定剂保存,水样运输前将容器盖盖紧,确认所采水样全部装箱;运输时有专门押运人员;水样交化验室时,办理了交接手续。
(4)在采用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分析测定过程中,采取同时测定质控标样、密码平行样等措施。质控总数量占到了每批次分析样品总数的11%。
(5)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对生产工况的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检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气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1,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
表9-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
监测 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
1 |
2 |
3 |
4 |
5 |
均值 |
1 |
2 |
3 |
4 |
5 |
均值 |
|||
2018.10.19 |
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 |
油烟 |
0.55 |
0.54 |
0.46 |
0.45 |
0.47 |
0.49 |
2.66×10-4 |
3.29×10-4 |
3.37×10-4 |
1.87×10-4 |
2.93×10-4 |
2.82×10-4 |
标干流量(m3/h) |
483 |
609 |
732 |
416 |
623 |
573 |
— |
— |
— |
— |
— |
— |
||
2018.10.20 |
油烟 |
0.45 |
0.41 |
0.48 |
0.40 |
0.42 |
0.43 |
1.79×10-4 |
2.00×10-4 |
2.64×10-4 |
1.76×10-4 |
1.66×10-4 |
1.97×10-4 |
|
标干流量(m3/h) |
398 |
487 |
549 |
440 |
396 |
454 |
— |
— |
— |
— |
— |
— |
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日期 |
2018.10.19 |
2018.10.20 |
最大值 |
标准限值 |
||||
监测点位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
厂界(上风向设置一个参考点,下风向设置三个监测点位) |
颗粒物 (mg/m3) |
上风向1# |
0.218 |
0.235 |
0.252 |
0.184 |
0.218 |
0.235 |
0.387 |
1.0 |
下风向2# |
0.252 |
0.284 |
0.336 |
0.252 |
0.252 |
0.285 |
||||
下风向3# |
0.285 |
0.301 |
0.285 |
0.234 |
0.302 |
0.268 |
||||
下风向4# |
0.264 |
0.320 |
0.269 |
0.353 |
0.387 |
0.336 |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中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5mg/m3,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值为0.38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9.2.1.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结果 [dB(A)] |
|||||
昼间 |
夜间 |
||||||
Leq |
风速 (m/s) |
有无雨雪雷电 |
Leq |
风速 (m/s) |
有无雨雪雷电 |
||
2018.10.19 |
东厂界1# |
52.8 |
1.7 |
无 |
46.1 |
1.4 |
无 |
南厂界2# |
51.9 |
1.8 |
无 |
43.8 |
1.5 |
无 |
|
西厂界3# |
51.1 |
1.9 |
无 |
44.4 |
1.7 |
无 |
|
北厂界4# |
51.6 |
2.0 |
无 |
45.9 |
1.3 |
无 |
|
2018.10.20 |
东厂界1# |
52.1 |
1.7 |
无 |
41.0 |
1.4 |
无 |
南厂界2# |
52.9 |
1.9 |
无 |
42.3 |
1.3 |
无 |
|
西厂界3# |
53.1 |
1.8 |
无 |
42.4 |
1.4 |
无 |
|
北厂界4# |
51.6 |
1.7 |
无 |
39.2 |
1.2 |
无 |
噪声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在51.1~53.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0~46.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9.2.1.3污水监测结果
污水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 厂区污水总排口监测结果
采样点位 |
监测日期 |
频次 |
监测结果(mg/L) |
||||
pH值(无量纲) |
COD |
氨氮 |
悬浮物 |
总磷 |
|||
厂区污水总排口 |
2018.10.19 |
1 |
7.15 |
256 |
2.56 |
56 |
0.38 |
2 |
7.18 |
254 |
2.62 |
75 |
0.27 |
||
3 |
7.14 |
236 |
2.49 |
46 |
0.28 |
||
均值 |
7.14~7.18 |
249 |
2.56 |
59 |
0.31 |
||
2018.10.20 |
1 |
7.26 |
284 |
2.39 |
76 |
0.36 |
|
2 |
7.24 |
247 |
2.43 |
84 |
0.26 |
||
3 |
7.18 |
263 |
2.52 |
69 |
0.28 |
||
均值 |
7.18~7.26 |
265 |
2.45 |
76 |
0.30 |
由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监测浓度在7.14~7.26之间、COD最大值为284mg/L、氨氮最大值为2.62mg/L、SS最大值为84mg/L、总磷最大值为0.38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9.2.2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结果
该项目无SO2、NOX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沤制农肥,不外排,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验收报告中,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逐一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对未落实的情况进行分析。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10-1
表10-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落实情况 |
一、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佛都)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池、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严格的防身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 |
一、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后,进入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佛都)有限公司处理。污水池、污水管网、固体废物贮存场地等采取了严格的防身措施。 |
已落实 |
二、废气 加大生产区、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的治理力度,并加强管理,文明操作,确保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职工食堂燃用清洁能源,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
二、车间加强通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落实 |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合理设置在室内,采取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标准要求。 |
三、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
已落实 |
四、固废 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和妥善处理处置工作。 固体废物要依法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线头、废线筒、废旧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线头、废线筒、废旧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综上,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
已落实 |
2017年8月我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24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汶环报告表[2017]141号)。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300万件针织品的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1%。
11.2.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11.2.2废水处置监测结论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其中雨水利用地形由地面有组织地排入道路边沟,汇集后流入厂界外;生活污水排入官网,进入山东公用集团汶上水务(佛都)有限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pH监测浓度在7.14~7.26之间、COD最大值为284mg/L、氨氮最大值为2.62mg/L、SS最大值为84mg/L、总磷最大值为0.38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要求。
11.2.3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排气筒中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5mg/m3,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值为0.38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11.2.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四个厂界的昼间噪声在51.1~53.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1.0~46.1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1.2.4 固废处置检查结论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线头、废线筒、废旧包装材料及不合格产品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固废处置符合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300万件/年针织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汶上县经济开发区如意路19号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六、纺织业,20、纺织品制造,其他类 |
建设性质 |
□ 新建 □ 改扩建 R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件针织品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300万件针织品 |
环评单位 |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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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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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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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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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0%~100%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 |
所占比例(%) |
1 |
|||||||||||||||||
实际总投资 |
3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 |
所占比例(%) |
1 |
|||||||||||||||||
废水治理(万元) |
|
废气治理(万元) |
|
噪声治理(万元) |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其他(万元)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时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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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汶上县瑞和针织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验收时间 |
2018.11 |
|||||||||||||||||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 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 (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 其他特征污染 物 |
VOCs |
3.5 |
1.99 |
50 |
|
|
1.28 |
|
3.5 |
1.28 |
|
|
-2.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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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