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部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1月16日,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召开了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现场会,邀请项目环评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并邀请了3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位于汶上县白石镇后郑村北300米。项目总投资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本项目新建厂房、办公室及公用工程,生产能力为年产石板材及异形石材3000立方米。

生产工艺简述:

1、原料石材首先经过大型锯石机、红外线切机等湿法切割后,根据客户要求不同,进行后续不同加工。项目切割工艺为湿法切割,切割的同时需喷水进行降温、抑尘。

2、打磨工序:打磨工序利用磨光机进行湿法打磨成光面板后,产品入库外售。

3、火烧工序:通过强热加工成粗糙表面,石材表面在火烧机中经高温火焰加热至晶体爆裂,火焰喷烧采用乙炔、氧气、喷枪,火焰在板面上均匀地移动,喷枪口与板面互相成倾角,火焰的温度约为800~1000℃,造成表面粗糙的效果后,火烧板入库外售。

4、喷砂工序:利用喷砂机的喷枪喷射出的钢砂对石材表面进行处理,产品入库外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0月,公司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17日,汶上县环保局以《关于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文环报告表【2019】20号)。公司根据规划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等主体建筑的建设,并外购生产设备等,并具备了初步生产能力。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包括: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及其配套的环保和辅助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相较于项目环评阶段设计,项目实际建成情况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切割、磨光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车间内大锯割、切边、打磨、喷砂、火烧工序等设施上方设集尘罩,经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车间内大锯割、切边、打磨、喷砂、火烧工序未经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定期清洁厂区路面,道路旁设施喷淋洒水装置,保持路面湿润,两侧加强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装置,进一步减少运输中的扬尘。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公司对生产厂区进行了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将噪声的影响降至最低。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项目切割、磨光等工序采用湿法作业,废水经石材污水处理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洗车台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于农田沤肥,不外排。

2、废气

经监测:除尘器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一般控制区标准(10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3.5kg/h,15m高排气筒)。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51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监测:厂界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7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9.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和现场检查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具备验收条件,基本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维护的管理,建立运营维护台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加强生产现场环境卫生及管理,保持现场环境、整洁,按要求落实好企业自行检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2019116

 

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立方米石板材及异型石材加工项目(废水、废气、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人员名单 

 

                       2019116日                                                

姓 名

职 责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李军委

组 长

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

负责人

 

 

建设单位

汶上县万方石业有限公司

经 理

 

陶乃兵

专 家 组

任城区环境监测站

高 工

 

潘国栋

专 家 组

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工程师

 

李冠雨

行业专家

汶上县俱进石材厂

经 理

 

王 超

检测公司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业务代表

 

 

评价单位

山东天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