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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年产100台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〇二零


1、验收项目概况 PAGEREF _Toc46310607 h 4

2、验收依据 PAGEREF _Toc46310608 h 5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PAGEREF _Toc46310609 h 5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PAGEREF _Toc46310610 h 5

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标准 PAGEREF _Toc46310611 h 5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PAGEREF _Toc46310612 h 6

2.5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PAGEREF _Toc46310613 h 6

3 工程建设情况 PAGEREF _Toc46310615 h 6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PAGEREF _Toc46310616 h 6

3.2 建设内容 PAGEREF _Toc46310617 h 6

3.3 水源及用电 PAGEREF _Toc46310618 h 10

3.4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PAGEREF _Toc46310619 h 11

3.5 项目变动情况 PAGEREF _Toc46310620 h 13

4、环境保护设施 PAGEREF _Toc46310621 h 13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PAGEREF _Toc46310622 h 13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PAGEREF _Toc46310623 h 15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PAGEREF _Toc46310624 h 16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PAGEREF _Toc46310625 h 16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PAGEREF _Toc46310627 h 16

5.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PAGEREF _Toc46310628 h 16

6 、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 PAGEREF _Toc46310629 h 17

6.1 验收执行标准 PAGEREF _Toc46310630 h 17

6.2 污染物排放限值 PAGEREF _Toc46310631 h 18

7、验收监测内容 PAGEREF _Toc46310632 h 19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PAGEREF _Toc46310633 h 19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PAGEREF _Toc46310634 h 20

8.1 监测分析方法仪器及检出限 PAGEREF _Toc46310635 h 20

8.2监测仪器 PAGEREF _Toc46310636 h 20

8.3人员资质 PAGEREF _Toc46310637 h 21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PAGEREF _Toc46310638 h 21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PAGEREF _Toc46310639 h 21

8.6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PAGEREF _Toc46310640 h 21

9、验收监测情况 PAGEREF _Toc46310641 h 21

9.1生产工况 PAGEREF _Toc46310642 h 21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PAGEREF _Toc46310643 h 23

10、验收监测结论 PAGEREF _Toc46310644 h 30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PAGEREF _Toc46310645 h 30

10.2 验收监测结论 PAGEREF _Toc46310646 h 32

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PAGEREF _Toc46310647 h 33

附件一 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建议 PAGEREF _Toc46310648 h 34

附件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关于《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AGEREF _Toc46310649 h 35

附件三 验收监测方案 PAGEREF _Toc46310650 h 38

附件四 验收检测报告 PAGEREF _Toc46310651 h 40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 PAGEREF _Toc46310652 h 50

附图二 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PAGEREF _Toc46310653 h 50



1、验收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内容为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安全装备产业园 B 区

环评审批过程

本公司投资12000万元建设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2020年1月委托济宁睿新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00台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表,于2020年2月26日取得了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文号为“济环报告表(高新)【2020】21号”。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至18日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1.5%

验收主要内容

查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助的使用情况。

核查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

检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核查工程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本项目占地面积6480m2现已建成投产具备验收条件。本公司于2020年7月委托山东大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2020年7月10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07月17日至18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见附件四)。

总量控制: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产生及排放,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总量已包含在污水处理厂申请总量内,故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劳动定员及工作机制本项目职工总数15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8小时工作制。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修订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起修改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修订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2015年6月4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国家环保部 环办[2015]113号,2015年12月30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2018年5月15日起施行);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2001年3月1日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2018年4月1日实施);

《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75-20072008年3月1日实施);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2008年1月1日实施);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2008年3月1日实施);

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标准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高新)[2020]21号)

2.5主要污染物总量审批文件

本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产生及排放,项目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总量已包含在污水处理厂申请总量内,故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3 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黄屯街道安全装备产业园 B 区,租赁现有厂房及办公室进行办公及生产活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6480m2,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便利(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3.1.2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面积 6480m2,厂房内建设喷漆房、下料区、折弯区、焊接区、抛丸区、打磨区,包装木架、箱加工区等(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3.2 建设内容

3.2.1项目组成

项目工程内容详见表1-2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实际建设项目

喷漆房

位于车间中北部,密闭钢结构。喷漆房两座,底漆喷漆烘干房一座,位于车间北部,长17.7m,宽 8m,高 6m 面漆喷漆烘干房一座,位于底漆喷漆烘干房南侧,长17.7m,宽8m,高6m,两座喷漆烘干房共用一套水帘漆雾处理装置、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风机风50000m3/h,喷漆时换气次数为 100 次/小时,烘干时换气次数为 60 次/小时

与环评一致

焊接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的西侧,占地面积约 650m2

与环评一致

折弯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西南侧,焊接区南侧,占地面积 约 240m2

与环评一致

下料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西南侧,焊接区南侧,占地面积 约 480m2

与环评一致

机加工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的西北角,占地面积约 45m2,主要为车床、铣床加工

与环评一致

打磨除锈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北侧,喷漆房西侧,占地面积约190m2

与环评一致

成品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的东侧,占地面积约 500m2

与环评一致

包装木架、箱加工区

单层钢结构,位于车间的东北角,占地面积约 45 m2

新建

辅助工程

办公区

位于车间南侧,占地面积约 320 m2

租赁现有

展厅

位于车间南部,占地面积约 450 m2

与环评一致

原料区

位于车间西北,占地面积约 1100 m2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供水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管网供给

与环评一致

供电

项目用电由济宁高新区供电系统提供

与环评一致

供热

项目办公区冬季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供暖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与环评一致

水帘废液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与环评一致

废气

①下料、焊接颗粒物:焊接为密闭工序,下料产生的颗 粒物集气罩收集后与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 15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②打磨工序颗粒物:设置密闭打磨室,产生的颗粒物经 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1#) 排放

③除锈工序颗粒物:抛丸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的布袋除 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④木条切割产生的粉颗粒物:木条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 15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⑤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 15m 高排气筒(2#)排放

与环评一致

噪声

各机械设备安装时采用加大减振基础,安装减振装置。 采用隔声门、窗,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与环评一致

固废

生活垃圾桶、固废临时存放点、危废库

与环评一致

3.2.2项目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数量

实际数量

备注

1

激光切割器

QL-FC4015C-8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2

激光切割器

QL-FC4015C-15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3

数控转塔冲

T3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4

自动版材料库

AS4020

3处

3处

新增设备

5

自动版材料库

AS3020

3处

新增设备

6

数控折弯机

We67k100/40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7

数控折弯机

PR6 200x40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8

数控折弯机

PR6 200x31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9

数控折弯机

PR6 150x31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10

折弯机械手

ER13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11

数控剪板机

QC12Y-4*4000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12

卷圆机

SBW11G-12*150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13

折边机

SBS-1525

2台

2台

新增设备

14

咬口机

LC-15C

1台

1台

新增设备

15

直缝氩弧焊机

ZHB-20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16

二氧保护焊机

NB350IH

15

15

新增设备

17

焊接机械手

六轴机器人 BRTIRUS1510A

4台

4台

新增设备

18

点焊机

DN1-1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19

虾米弯头机

SBWT-150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20

卷管机

SBIF-1500

2台

2台

新增设备

21

车床

CA615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22

铣床

X6132A

1台

1台

新增设备

23

锯床、送料平台

GB423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24

抛丸机

QBS3720

1台

1台

新增设备

25

底漆喷漆房

长 17.7m,宽 8m,高 6m

1间

1间

新增设备

26

面漆喷漆房

长 17.7m,宽8m,高 6m

1间

1间

新增设备

27

固废间

——

1间

1间

新增设备

28

油漆库

——

1间

1间

新增设备

29

手持式角磨机

——

20台

20台

新增设备

30

锂电手持式电转

——

10台

10台

新增设备

31

工装台

GB4000

10台

10台

新增设备

32

装配线轨道线

——

3

3

新增设备

33

螺杆空气压缩机

JB25A

2

2

新增设备

34

储气罐

SL17-7112

2

2

新增设备

35

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机

SA-15AC

2

2

新增设备

36

叉车

K-35

1辆

1辆

新增设备

37

叉车

K-50

1辆

1辆

新增设备

38

天车

10T

2辆

2辆

新增设备

39

天车

5T

3辆

3辆

新增设备

3.2.3产品类型及生产规模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单位

环评产量

实际产量

备注

沸石分子筛转轮+CO

一体机

台套/年

20

20

——

吸附浓缩+CO 一体机

台套/年

20

20

——

旋转 RTO

台套/年

10

10

——

焊烟净化器

台套/年

50

50

——

木条包装箱

套/年

100

100

可重复使用,不外售

3.2.2 项目主要原辅料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主要氧化铝粉。

主要原辅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Q235 热轧板、镀锌板

600

外购

2

SUS201、304 不锈钢

100

外购

3

Q235 方管、矩形管材、角钢、H 钢

100

外购

4

焊丝

3

外购

5

二氧化碳气体、氧气、氩弧气体

2000

外购

6

木条、架

10

外购

7

包装膜

200

外购

8

热电阻、热电偶、传感器

1000

外购

9

压力变送器、变频器、调控器

300

外购

10

密封胶、条、门锁、合页、螺丝、电缆线

等五金件

套/台

200

外购

11

活性炭

300

外购

12

催化剂

10

以堇青石或者董青石载体,主成分为 bt、pt

13

蓄热陶瓷

40

外购

14

硅酸铝保温棉

2000

外购

15

保温铝箔

100

外购

16

沸石分子筛转轮

30

外购

17

阀门

1000

外购

18

电控箱、柜

500

外购

19

切削液

0.4

外购

20

润滑油

3.5

外购

21

油漆

5.30

外购

22

稀释剂

1.99

外购

23

固化剂

0.94

外购

24

钢丸

8

外购

3.3 水源及用电

3.3.1 给排水

3.3.1.1 给水

水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切削液配制用水、水帘漆雾净化用水。

①职工生活用水:

定员 150 人,本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按 50L/人•天计算,年工作 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 7.5m3/d,2250m3/a,项目用水由济宁高新区供水-系统供应。

②切削液配制用水:

产用水主要为切削液原料配置用水,切削液配置比例为1:10,本项目切削液原料用量为0.4t/a,则切削液配置用水约为4m3/a,配置的切削液量为4.4t/a

③喷漆废气水帘漆雾处理装置用水:

使用水帘漆雾处理装置吸收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废气,本项目水帘柜水池尺寸为 3m×0.5m×0.5m(共 1 个,实际盛水深度为 0.4m),容积约 0.75m3(实际盛水 0.6m3),

该装置用水为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补充量约 0.1 m3/d,一般一季度更换一次,总用水量 32.4m3/a。

3.3.1.2排水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由雨水管道汇集就近排入雨水管网。

水主要是来职工的生活污水,项目污水排放量为 6m3/d(1800m3/a),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水帘漆雾处理装置更换的废水年产生量为 2.4t/a,每季度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处理

3.3.2、用电

要为机械设备、空调、照明等用电,用电由济宁高新区供电系统提供,可满足项目区所需用电要求。

3.4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3.4.1 工艺流程简述

工艺简述

1)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描述:

1)下料部分

板类:应用数控激光切割机和数控冲床根据技术排版和切割。

管类:应用锯床和切割机根据技术图纸,切割指定长度

2)钣金部分

根据图纸要求应用数控折弯机,折成指定工件。

3)焊接

根据图纸要求将要焊合的工件进行焊合。

4)抛丸打磨

应用抛丸机、角磨机将工件焊缝部分、生锈部分进行打磨清理。

5)底漆喷涂

密闭底漆喷漆房内喷涂底漆(喷漆时温度为常温,时长约 1h/d),并烘干(烘干温度为 30-35℃,时长约 2h/d)。烘干后的产品原件进入表干区等待装配。

6)装配

工人利用扳手、电转、气动转、行吊、叉车等将烘干后的原件及其他元器件进行组装成半成品。

7)面漆喷涂

组装好的半成品在密闭面漆喷漆房内进行整机喷涂(喷漆时温度为常温,时长约

1h/d),并烘干(烘干温度为 30-35℃,时长约 2h/d)。烘干后的成品进入表干区等待检验。

8)整机质检试机

质检员对机器进行整机检查后并进行试机校核。

2)包装木条、箱生产工艺描述

外购木条进厂,通过切割下料,然后经过装订加工成成品,供环保设备包装使用。

3.4.2 产污环节分析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钢材下料产生的粉尘、焊接产生的粉尘、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喷漆、烘干废气,木条切割下料产生的颗粒物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及废铁屑、焊渣、废木料、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3.5 项目变动情况

依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规定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一致,未有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已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要求。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钢材下料产生的粉尘、焊接产生的粉尘、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木条切割下料产生的颗粒物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含二甲苯、VOCS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钢材下料产生的粉尘:下料工位设置集气罩,对烟尘进行收集。

2)焊接烟尘:设置密闭焊接工位并设置引风机,进行烟尘收集。

3)角磨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密闭打磨室并设置引风机进行粉尘收集。

4)木条切割下料产生的木质粉尘木条切割下料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屑粉尘,设置集气罩进行粉尘收集。

5)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本项目除锈工序共设置 1 台抛丸机,抛丸机主要作用为去除工件的表面杂质,消除焊接零部件的内应力。该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钢材下料粉尘、焊接烟尘、角磨机打磨烟尘、木条切割木质烟尘一起经15m 高排气筒(1#排放

6)喷漆、烘干废气

本项目设置两个喷漆烘干房,即面漆喷涂和底漆喷涂,不单独设置调漆室。喷漆线涂装废气主要包括面漆和底漆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本项目采用喷漆室进行喷漆,烘干房进行烘干。项目调漆、喷漆工艺、烘干工艺均在密封环境下进行,调漆、喷漆及烘干工序共用一套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共用一个排气筒2#)进行排放。

2)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钢材下料工序、焊接工序、抛丸打磨工序、木条切割下料产生的未收集的粉尘,喷漆烘干工序未收集处理的含二甲苯、VOCs有机废气。

4.1.2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本项目使用水帘装置吸收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废气,本项目水帘柜水池尺寸为 3m×0.5m×0.5m 1 个,实际盛水深度为 0.4m,容积 0.75m3实际盛水 0.6m3,水箱中定期添加絮凝剂清除漆渣,絮凝剂每月添加一次并清除漆渣,水帘装置水箱内的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一般一季度更换一次,产生废水 2.4m3/a。更换的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污水主要是来职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6m3/d(1800m3/a),生活污水经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4.1.3 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及废铁屑、焊渣、废木料、废钢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处置方式见下表

固废种类

产生工序

污染物名称

处置方式

执行依据

一般固废

办公室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

生产过程

下脚料及废铁屑

回收外售

焊渣

废钢砂

废木料

除尘器收集粉尘

废旧包装材料

涂装工

废催化剂

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固废

涂装工

废切削液

暂存危废库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废润滑油

漆渣

废过滤棉

废活性炭

废包装桶

4.1.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室内。对高分贝的机械设备加设隔声间、隔声罩。加强厂房门窗密闭性,采用隔声门、窗,各机械安装时采用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与管路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减震、降噪。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处置措施

备注

大气污染物

下料、焊接、打磨工序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15m高烟筒(1#)排放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

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

抛丸工序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烟筒(1#)排放

喷漆线喷漆烘干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甲苯、VOCs

喷漆及烘干工序的密

闭性,无收集的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甲苯、VOCs

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2#)排放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rBOD5SS、氨氮

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喷漆废气水帘装置更换废水

——

水帘装置水箱内的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一般一季度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资质单位处理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处理

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

下脚料及废铁屑、焊渣、废钢砂、废木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旧包装材料

回收外售

废催化剂

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

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统一外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噪声

生产过程

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安装在室内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其他

——

本工程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主要用于废气、有机废气、生产噪声、废水治理,占工程投资的1.5%,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建设内容见

序号

名称

用途

总投资(万

元)

1

布袋除尘器;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

处理项目下料、焊接、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烘干废

130

2

隔声门窗、 备减振垫

隔声降噪

40

3

生活垃圾桶、固废临时存放处、危废库

收集车间产生的固废、危废和生活垃圾

5

4

污水管网

处理生活污水

5

合计

180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结论及建议

《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表一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如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环报告表(高新)[2020]21号)见附表二

5.3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如下:

环评批复

落实情况

结论

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要求。焊接工序应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区域进行,钢材焊接、下料及木条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制的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配制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增加喷漆房、烘干室的密闭性,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水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DB37/2376-2019)表 1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 2标准要求。

焊接工序在封闭或区域进行,钢材焊接、下料及木条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制的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配制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增加喷漆房、烘干室的密闭性,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水帘+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DB37/2376-2019)表1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已落实

落实“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及节水措施。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治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喷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落实

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隔声装置降噪措施,确保噪音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生产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隔声装置降噪措施,噪音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

做好固废的无害化处理。工艺废渣等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漆渣、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并及时向环保部门备案;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工艺废渣等经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漆渣、废切削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向环保部门备案;企业应建设独立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档案。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落实

6 、验收执行标准及限值

6.1 验收执行标准

该项目验收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1

6.1 验收执行标准

序号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执行标准

1

废气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甲苯、VOCs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 3 标准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二甲苯、VOCs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

2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3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下脚料及废铁屑、焊渣、废钢砂、废木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旧包装材料、废催化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危险废物

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4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氨氮、SS、BOD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及济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6.2 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见表6.2-1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mg/m3

速率限值

(kg/h

废气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

——

VOCs

2.0

——

二甲苯

0.2

——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10

3.5(15米高排气筒)

VOCs

50

2.0

二甲苯

15

0.8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

500

——

氨氮

45

——

SS

400

——

BOD5

350

——

噪声

厂界噪声

昼间

65

——

夜间

55

——

7、验收监测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气

7.1.1.1 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及频次:

编号

检测点位

监测项目

频次

——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

颗粒物、二甲苯、VOCs

监测2天,每天3次

1#-3#

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7.1.1.2 有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及频次

有组织废气检测点位及频次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排气筒(1#)

颗粒物

监测2天,每天3次

2

排气筒(2#)

颗粒物、二甲苯、VOCs

监测2天,每天3次

注:各排气筒具体位置见附图二 厂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7.1.2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频次及点位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

南、东、北、西各厂界外1米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各一次,监测2天

噪声监测点位图

8、质量保证及质量

8.1 监测分析方法仪器及检出限

序号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名称

检验依据

方法检出限

1

废气

有组织废气

(进/出口)

颗粒物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20.0 mg/m3

VOCs

HJ 38- 2017

0.07 mg/m3

二甲苯

HJ 734- 2014

——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

HJ 836-2017

1.0 mg/m3

VOCs

HJ 604-2017

0.07 mg/m3

二甲苯

HJ 644-2013

——

2

废水

生活污水

CODCR

HJ 828-2017

4 mg/L

氨氮

HJ 534-2017

0.025 mg/L

SS

GB 11901-1989

——

BOD5

HJ 505-2019

0.5 mg/L

3

厂界噪声

噪声

GB 12348-2008

--

8.2监测仪器

主要检测仪器见表8.2-1

8.2-1  主要检测设备

类别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监测项目

主要检测仪器

电子天平

AUW120D

颗粒物

多功能声级计

AWA6228+

噪声

气相色谱仪

G5

VOCs

气相色谱质谱仪

GCMS-QP2010SE

二甲苯

8.3人员资质

监测人员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4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际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应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监测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有效检定期内,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噪声值为94.0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后校准值偏差不大于0.5dB(A)。

3、测量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5.0m/s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8.6废水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9、验收监测情况

9.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于2020717日至18日进行,监测期间生产负荷(SUS201、304 不锈钢消耗量计算)进行了查验汇总情况如下: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

监测日期

设计SUS201、304 不锈钢消耗量

设计SUS201、304 不锈钢消耗量

实际监测SUS201、304 不锈钢消耗量

负荷比

2020.07.17

100/

0.33/

0.25/

75.8%

2020.07.18

100/

0.33/

0.26/

78.8%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75.8-78.8%,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