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关于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只/d鸡屠宰、200只/d烧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公示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建设单位: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贾正国

 

编制单位: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贾正国

 

 

 

 

 

 

 

 

 

 

 

 

 

 

 

建设单位: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电话:13905475741

邮编:272500

地址: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334m2,主要建筑物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主要购置真空包装机、油炸机、立式夹层锅、锅炉、脱毛机等设备,形成屠宰鸡1000只,日加工烧鸡200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间200天,1600小时。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200911月,我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写完成了《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1127日,汶上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20109月,委托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对我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于2010923日至2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1

2验收依据 3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3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3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

3工程建设情况 5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5

3.2建设内容 8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8

3.4 水源及水平衡 8

3.5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9

3.6项目变动情况 11

4环境保护设施 12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2

4.2其他环保设施 13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3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4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6

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17

6验收执行标准 19

7 验收监测内容 20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1

8.1监测分析方法 21

8.2监测仪器 21

8.3人员资质 21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1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2

9验收监测结果 23

9.1生产工况 23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23

10 验收监测结论 27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7

10.2验收建议 27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29

 

附件:

附件1: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建议

附件2:《关于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3: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监测报告

 

 

 

 

 

 

 

 


1 验收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具体验收情况见表1-1

1-1  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

联系人

贾正国

联系电话

13905475741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设计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

5334平方米

绿化面积

——

开工日期

200911

竣工日期

20109

投入试运行

时间

20109

申请排污许可证时间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审批时间

20091127

环评报告表审批文号

汶环报告表【200987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表完成时间

200911

实际总投资

50万元

环保投资

8万元

验收工作由来

项目竣工申请验收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

20188

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单位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验收范围

生产车间及其他公用环保工程等。

验收内容

核查工程在设计、施工阶段对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核查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实际生产能力、产品内容及原辅助的使用情况

核查各类污染物实际产生情况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分析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核查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

核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核查环保管理制定和实施情况,相应的环保机构、人员和监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核查工程周边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及受影响情况;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是否有新建环境敏感建筑物。

是否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

方案编制时间

20188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2018823~24

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

运行时间

年运行200天,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1600h)。


2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月);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管理规程》(试行)(2009.12.17);

国务院令[1998]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716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2010年修改)及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1120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环发〔2015163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函〔2012509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20151230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占地面积5334平方米。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情况见图3.1-1

3.1.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环评报告表中对该项目要求,该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3.1-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环境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河里村

2km

二类区

水环境

梁济运河

西

——

Ⅲ类

环境

周边

——

——

2类

3.1.3平面布置

该项目厂区出入口位于侧,方便项目区内人员及运输车辆出入。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侧,厂区中部为仓库,办公室位于厂区北该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1-2

3.2建设内容

3.2.1产品方案

该项目为屠宰鸡、烧鸡生产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1

3.2-1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项目生产/

1

屠宰鸡

/d

1000

2

烧鸡

/d

200

3.2.2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生产设备具体情况见表3.2-2

3.2-2 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环评设计数量

实际建设数量

备注

1

真空包装机

600

1

1

实际建设一台0.35t/h的燃气(液化气)锅炉

2

油炸机

RMXD1200X800X400

1

1

3

立式夹层锅

500

2

2

4

锅炉

0.5t

1

1

5

脱毛机

-

1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1)该项目原辅材料见表3.3-1

3.3-1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类别

名称

年耗量

来源/备注

1

原辅材料

活鸡

20万只/a

市场购买

2

能源

消耗

2880t/a

厂区自备井供水

10kw/a

汶上县供电公司

燃气(液化气)

10000m3/a

市场购买(由燃煤锅炉变更为燃气(液化气)锅炉)

2)该项目使用电能作为动力,供暖由空调供暖。

3.4 水源及水平衡

①给水

建设项目用水来自自备水井。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冲洗用水,用水量为14m3/d;厂区无厨房、喷淋设施,职工每天消耗新鲜水0.4m3。全厂合计每天消耗新鲜水14.4m3

②排水

项目实施粪便干湿分离、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

③水平衡

 

3.5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3.5.2产污环节

1、废气: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燃气(液化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鸡粪便清洗废水、鸡清洗废水以及职工日常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来自鸡待宰圈内的鸡叫声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是粪便、鸡毛、生产废弃物、生活垃圾及炸鸡废油。

3.6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存在如下变更:

1、原环评设计“0.5t/h燃煤锅炉”,实际变更为0.35t/h燃气(液化气)锅炉,液化气属清洁能源,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优于原设计,符合环保要求。

2、原环评设计“产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管网进入地埋式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及冲厕,不外排。”实际本项目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管道引至厂区污水暂存池后定期外运至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订处理协议见附件)处理,不外排,满足环保要求。

3、原环评设计“油炸工序废气无处理设施”,本项目实际建设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增加治理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减少油烟排放量,优于环评设计,满足环保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129日发布的环办环评[2018]6号《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6月发布的环办[2015]52号文《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32m3/d及清洗废水12m3/d产区东南侧建设一处污水暂存池,定期外运至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2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燃气(液化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

1本项目采用0.35t/h的燃气(液化气)锅炉炉加热,项目使用燃气(液化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15m高排气筒

2)该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

3)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高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来自鸡待宰圈内的鸡叫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4固(液)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主要为鸡粪便、鸡毛、生产废弃物(内脏),产生量分别为3t/a2t/a2t/a,分类收集后,鸡粪便收集后经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外运用农肥,鸡毛收集后外售,生产废弃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油定期更换外售,不外排。

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全年为l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厂区防渗

对生产区域、化粪池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防渗处理。

2)初期雨水收集

厂区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3)应急设施、物资及人员配备

该项目目前无完善、规范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配备了灭火器。

4.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为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6%

4-1环保投资具体情况

污染类别

产污环节

治理措施

投资额万元

废气

油炸工序废气

集气罩+油烟净化器

5

液化气燃烧废气

15m 高排气筒

废水

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暂存池暂存后运至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2

降噪措施

机械设备运转

加装减振基座、厂房隔音

0.5

一般固废

粪便

经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田肥料

0.5

鸡毛

外售

生产废弃物

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

炸鸡废油

外售

合计

8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建设的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占地5334m2,从事鸡的屠宰及烧鸡的加工,项目投产后,将形成日屠宰1000只鸡及日加工200只烧鸡的生产规模。

2、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不属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及《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项目以及其他相关政策中限 制和淘汰之列,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 年本)》中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位于汶上县郭仓乡驻地,占地5334m2,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汶上县郭仓乡总体规划。

3、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各项空气污染指标均不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境质量较好,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III类标准。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声环境

该区域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影响分析

(1) 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 及冲厕,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 声环境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为待宰圈内的鸡鸣叫声,经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治理措施后,  

预计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 2类区标准要 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 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车间加强通风配合自然通风引入高空排放,不 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鸡粪便经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外运作农肥,不外排;废 油和鸡毛外售,生产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当地规划。恶臭经加强通风加强绿化处理后对周边影响很小; 生产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鸡鸣叫声经广房 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处理后亦可达标;固废可以达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 响较小。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主体工程与环境工程“三同时”的前 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上讲,本项目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加强车间工人的劳动安全保护,切实维护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2、加强厂区和厂外环境绿化,美化周围环境。

5.2 环评审批意见

经研究,对《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5334平方米。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期要选用低噪音建筑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降低设备声级和人为噪声,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22: 00至次日 6:00从事有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823-90)规定标准,减少噪声污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对场地及时清扫冲洗,釆用多种措施减轻扬尘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泥浆不得流入施工场外;建筑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三、项目营运期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釆用0.5t锅炉加热,使用无烟煤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需经高 15米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2 二级标准要求;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在增加车间通风、强化绿化的基础上,定期喷洒除臭剂,去除恶臭气体,确保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 93)1 二级标准要求。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管网进入地埋式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及冲厕,不外排。任何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重点保护区标准要求。

3、待宰圈及加工车间产生的噪声釆取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生鸡产生的粪便经堆肥发酵后用作农肥;屠宰车间产生的鸡毛及时清理外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病害鸡及病害鸡肉交给有资质的企业作无害化处理;炸鸡废油外售。以上固体废物的处理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向我 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我局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眷污染防檢措施 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如下:

环评批复

落实情况

结论

本项目釆用0.5t锅炉加热,使用无烟煤作为燃料,锅炉废气需经高 15米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2 二级标准要求;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在增加车间通风、强化绿化的基础上,定期喷洒除臭剂,去除恶臭气体,确保恶臭气体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 93)1 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将原有0.5t/h燃煤锅炉变更为0.35t/h燃气锅炉(液化气),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该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高排气筒排放。

该项目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已落实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管网进入地埋式接触氧化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及冲厕,不外排。任何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重点保护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产区东南侧建设一处污水暂存池,定期外运至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已落实

待宰圈及加工车间产生的噪声釆取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类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来自鸡待宰圈内的鸡叫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已落实

做好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生鸡产生的粪便经堆肥发酵后用作农肥;屠宰车间产生的鸡毛及时清理外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病害鸡及病害鸡肉交给有资质的企业作无害化处理;炸鸡废油外售。以上固体废物的处理必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主要为鸡粪便、鸡毛、生产废弃物(内脏),产生量分别为3t/a2t/a2t/a,分类收集后,鸡粪便收集后经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外运用农肥,鸡毛收集后外售,生产废弃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油定期更换外售,不外排。

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全年为l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已落实


6验收执行标准

6.1 废气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该项目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油炸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1-1,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见表6.1-2

6.1-1有组织废气执行标准限值

排气筒编号

排气筒

名称

高度/内径(m

监测

项目

执行标准排放限值

标准来源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1#

锅炉废气排气筒

15/0.35

颗粒物

10

3.5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氧化硫

50

2.6

氮氧化物

150

0.77

2#

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

——/0.5

油烟

1.2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

6.1-2  厂界无组织废气标准限值

污染物

监控点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标准来源

臭气浓度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标准要求

6.2 噪声执行标准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噪声执行标准具体情况见表6.2-1


6.2-1 噪声执行标准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dBA

标准来源

该项目厂区厂界外1

昼间噪声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夜间噪声

50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7.1-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监测2

每天3

2#

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

油烟

监测2

每天5

2)无组织排放

7.1-2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厂界上风向(参照点)

臭气浓度,同步记录气温、气压、风向、风速、云量等气象参数

监测2天,每天3

2#~4#

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

7.1.2 厂界噪声

7.1-3  噪声监测点位及频次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4#

南、西侧厂界外1

Leq

监测2天,

昼夜各监测1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8.1-1 有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

方法依据

检出限

1

二氧化硫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 mg/m3

2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 mg/m3

3

颗粒物

重量法

DB 37/T2537-2014

1 mg/m3

4

油烟

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

DB37/597-2006

——

8.1-2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

方法依据

检出限

1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1993

10(无量纲)

8.1-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检测方法

方法依据

1

厂界噪声Leq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8.2监测仪器

8.2-1监测仪器一览表

类别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

监测项目

监测人员

现场监测仪器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崂应3012H

固定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马宝君、王勤龙、王长路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崂应3012H

固定源:油烟

3L真空玻璃瓶

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 

3L真空玻璃瓶

噪声统计分析仪

AWA6218B

厂界噪声

声校准仪

AWA6221A

实验室监测仪器

电子天平

MS105DU

固定源废气:颗粒物

李冬冬、陈德继

红外测油仪

OIL-8

固定源废气:油烟

8.3人员资质

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数据和技术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4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的相关要求进行。采用国标分析方法,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8.5-1 气态污染物质控结果表

校准日期

校准项目

二氧化硫

mg/m3

一氧化氮

mg/m3

相对误差(%

标准限值(%

是否合格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2018.08.23

测量前

30

80

-3.2

0

±5

合格

测量后

31

81

0

1.3

±5

合格

2018.08.24

测量前

31

80

0

0

±5

合格

测量后

30

80

-3.2

0

±5

合格

校准值

31

80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的要求进行。

1)监测仪器和声校准器在有效检定期内,监测测试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声级计在测量前后使用噪声值为94.0dBA)的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噪声校准情况见表8.5-1

3)测量在无雨、无雪天气条件下进行,风速5.0m/s以上停止测量。

4)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8.5-2噪声质控结果一览表

时间

测量前校

正值dB(A)

测量前校

正值误差

测量后校

正值 dB(A)

测量后校

正值误差

前后校准

示值偏差

是否

合格

2018.08.23

昼间

93.9

0

93.8

-0.1

0.1

夜间

93.9

0

93.9

0

0

2018.08.24

昼间

93.8

-0.1

93.8

-0.1

0

夜间

93.9

0

93.8

-0.1

0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于2018823日、24日进行,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进行了查验,汇总情况如下: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核查情况

监测日期

设计产量

监测期间产量

负荷比

2018.08.23

屠宰1000只鸡、生产200只烧鸡

屠宰855/生产185只烧鸡

86.7%

2018.08.24

屠宰900/生产192只烧鸡

91.0%

备注:年生产200天,1600小时。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6.0%,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生产工况的要求。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气

该项目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1,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见表9-2


9-1  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实测浓度mg/m3

折算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限值

1

2

3

均值

1

2

3

均值

1

2

3

均值

排放浓度mg/m3

燃气(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

2018.08.23

颗粒物

1.8

<1

<1

0.9

1.9

0.6

0.5

1.0

1.11×10-3

3.21×10-4

3.35×10-4

5.90×10-4

10

2018.08.24

1.3

<1

2.3

1.4

1.4

0.5

2.5

1.5

9.30×10-4

3.51×10-4

1.58×10-3

9.52×10-4

2018.08.23

二氧化硫

<3

<3

<3

2

2

2

2

2

9.29×10-4

9.63×10-4

1.01×10-3

9.66×10-4

50

2018.08.24

<3

<3

<3

2

2

2

2

2

1.07×10-3

1.05×10-3

1.03×10-3

1.05×10-3

2018.08.23

氮氧化物

85

81

92

92

91

108

99

100

5.26×10-2

6.29×10-2

6.16×10-2

5.91×10-2

150

2018.08.24

79

83

79

90

96

91

107

98

6.36×10-2

5.83×10-2

6.64×10-2

6.28×10-2

2018.08.23

氧含量(%

4.7

5.1

4.8

4.9

2018.08.24

4.8

5.0

5.1

5.0

2018.08.23

标干流量(m3/h

619

642

670

644

2018.08.24

715

702

685

701

备注

1、废气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气排气筒参数:H=15m,废气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35 m


9-1  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

点位

监测

时间

监测

项目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限值

1

2

3

4

5

均值

1

2

3

4

5

均值

油炸油烟废气处理前

2018.08.23

油烟

5.19

6.26

4.52

4.47

5.34

5.16

1.66×10-2

1.86×10-2

1.45×10-2

1.47×10-2

1.87×10-2

1.66×10-2

2018.08.24

4.45

3.44

5.22

5.81

4.25

4.63

1.48×10-2

1.17×10-2

1.79×10-2

1.87×10-2

1.32×10-2

1.53×10-2

2018.08.23

标干流量(m3/h

3205

2970

3200

3290

3496

3232

2018.08.24

3332

3400

3421

3223

3108

3297

油炸油烟废气处理后排气筒

2018.08.23

油烟

0.46

0.56

0.52

0.56

0.49

0.52

1.25×10-3

1.62×10-3

1.91×10-3

1.72×10-3

1.53×10-3

1.61×10-3

1.2

2018.08.24

0.37

0.31

0.35

0.35

0.43

0.36

1.04×10-3

8.70×10-4

9.67×10-4

1.08×10-3

1.10×10-3

1.01×10-3

2018.08.23

标干流量(m3/h

2712

2899

3668

3072

3132

3097

2018.08.24

2809

2805

2763

3077

2551

2801

备注

1、油炸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

2、油炸油烟废气排气筒参数:高于屋顶H=1.5m,废气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5m,废气处理前采样位置截面内径Ф=0.5m

3烟油处理设施处理效率:90.3%93.4%

 


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无量纲)

厂界最大值

1#上风向

2#下风向

3#下风向

4#下风向

臭气浓度

2018.08.23

1

<10

12

16

17

18

2

10

13

14

15

3

10

16

13

18

2018.08.24

1

11

13

16

15

17

2

<10

15

14

15

3

<10

13

17

14

 

续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气象参数一览表

监测日期

时间

气温(

气压(kPa

风速(m/s

风向

总云量

低云量

2018.08.23

09:00

31.6

99.6

2.4

SE

2

1

12:00

35.9

99.5

2.0

SE

3

2

15:00

35.2

99.3

2.3

SE

3

2

2018.08.24

09:00

31.4

99.4

2.5

SE

4

2

12:00

35.5

99.4

2.4

SE

3

2

15:00

34.7

99.6

2.6

SE

4

3

 

3)废气达标排放情况

经连续两天监测,2018823日至24日: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58×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7×10-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64×10-2kg/h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6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无量纲)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9.2.1.2  厂界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日期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监测结果

Leq[dB(A)]

风速

m/s

有无雨雪雷电

监测结果

Leq[dB(A)]

风速

m/s

有无雨雪雷电

2018.08.23

1#东厂界

58.5

1.2

45.2

1.8

2#南厂界

56.9

1.9

44.2

2.1

3#西厂界

58.1

2.6

45.0

2.6

4#北厂界

55.3

2.4

43.7

2.4

2018.08.24

1#东厂界

58.1

2.6

45.2

2.0

2#南厂界

57.3

2.1

46.1

2.2

3#西厂界

56.5

2.5

44.5

2.1

4#北厂界

54.7

1.7

43.9

1.4

2018823~24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758.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3.746.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9.2.1.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速率均值为7.71×10-4kg/h,二氧化硫排放速率均值为1.01×10-3kg/h,氮氧化物排放速率均值为6.09×10-2kg/h,该项目每天运行8h,全年运行1600h,颗粒物的年排放量为1.23×10-3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1.62×10-3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9.74×10-2t/a

9.2.2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该项目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无处理设施,不对处理效率进行核算。

油炸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烟油处理设施处理效率:90.3%93.4%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32m3/d及清洗废水12m3/d产区东南侧建设一处污水暂存池,定期外运至济宁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燃气(液化气)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其中含有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

1本项目采用0.35t/h的燃气(液化气)锅炉炉加热,项目使用燃气(液化气)作为燃料,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15m高排气筒

2)该项目恶臭主要来自待宰圈和屠宰加工车间,无组织排放

3)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1.5高排气筒排放。

经连续两天监测,2018823日至24日: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58×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07×10-3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64×10-2kg/h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56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无量纲)

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车间液化气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第2号修改单标准要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油炸工序废气排气筒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型标准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来自鸡待宰圈内的鸡叫声。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生产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并根据噪声源的特点分别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18823~24日,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758.5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3.746.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废主要为鸡粪便、鸡毛、生产废弃物(内脏),产生量分别为3t/a2t/a2t/a,分类收集后,鸡粪便收集后经高温堆肥等无害化处理后,外运用农肥,鸡毛收集后外售,生产废弃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油定期更换外售,不外排。

全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全年为l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10.2验收建议

1、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废气处理设备运行维护,做好运行维护记录。

3、制定规范、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工作,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1000/d鸡屠宰、200/d烧鸡生产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汶上县次丘镇河里村西2km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1551  C135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设计生产能力

1000/d鸡屠宰、200/d烧鸡

实际生产能力

1000/d鸡屠宰、200/d烧鸡

环评单位

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汶上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汶环报告表【200987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09.11

竣工日期

2010.09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96.0%

投资总概算(万元)

5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8

所占比例(%

16

实际总投资(万元)

5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8

所占比例(%

16

废水治理(万元)

2

废气治理(万元)

5

噪声治理(万元)

0.5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0.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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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1600h

运营单位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2018.08.23~2018.08.23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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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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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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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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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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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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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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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3867

二氧化硫

-

2

50

-

-

0.00162

-

-

0.00162

-

-

0.00162

烟尘

-

2.9

10

-

-

0.00123

-

-

0.00123

-

-

0.00123

工业粉尘

-

 

 

 

 

 

 

 

 

 

 

 

氮氧化物

-

108

150

-

-

0.0974

-

-

0.0974

-

-

0.0974

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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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

0.00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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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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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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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